對於澳門市民而言,「出大陸買餸」這句說話是經常聽到,因為澳門與內地一關之隔,鄰近關口又有一個大型的市場,可以供給市民「買餸」。但事實上,「買錯餸」隨時會觸犯法例,變成「走私肉」啊!
在上月18日,本澳海關發現一宗奇怪的走私肉類案件,一名本澳男子將禽鳥肉綁在雙腿再穿上寬闊長褲,企圖想蒙混過關。但在經過關閘口岸時,被關員發現男子的長褲形狀十分奇怪,經查看發現,原來雙腳竟捆綁了共重七公斤已宰乳鴿!
而根據487/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絕大部份肉類都不可以私自攜帶進入本澳,而進口肉類都必須經過民政總署檢疫才可進入本澳。不過,法律雖明確規定,但「走私肉類」的案件卻時有發生。那為何,會有市民敢冒險「帶肉」入本澳呢?
拱北攤販「理得你」稱「唔怕被捉」「有人一次攞成30幾隻」
拱北口岸市場,因為鄰近關閘口岸,所以一直以來都有很多澳門市民來這「買餸」,但這裡的攤販並非受澳門法例規管,而且食物亦未經過本澳食品檢疫條例規管,甚至攤販更聲稱「帶肉過關」是絕對無問題。
而就上月的「偷帶乳鴿」案,本報記者親身訪問拱北口岸市場販賣冰鮮雞的攤販,一試買乳鴿過關,有幾簡單。由於過去禽流感疫情緊張,拱北大多數市場都已經沒有活雞供應,都是販賣冰鮮雞,由中央屠宰。而記者於市場裡發現,一隻冰鮮乳鴿價錢為14元人民幣,有些攤販會賣得更貴,20元一隻,但他們都直稱「乳鴿帶過關,無問題啦」。而記者到達其中一間位於市場旁邊的販賣冰鮮雞的攤販,販主是一位健談的「阿姨」。在記者一番探問後,販主直言「好多澳門人黎買(乳鴿),帶到過關,十隻都帶到」,「有人試過,一次攞成30幾隻過關」。
而記者問到「帶過關怕唔怕被人捉」時,販主直稱「唔怕被人捉」,「無問題」,但當問到如何帶過關,販主「阿姨」卻稱「就咁(膠帶裝)帶過關一定被人收,比啲袋你裝」,「你中意我地可以幫你包起佢」。話止,販主的員工更打算從後方拿出大量膠袋幫手包裝。
有市民稱內地買餸「較平」
記者於大熱天時,在關閘口岸訪問一些拿着一袋二袋,剛從內地「買餸」的市民,他們雖然有大部份人都不願接受訪問,但亦有些市民直言「經濟唔好,要出大陸消費啊」。而願意接受訪問的梁小姐表示,自己會出內地「買餸」,原因是當地物價較為便宜,「同澳門比平幾蚊雞」。
當問到買肉類食品帶過關,梁小姐指出自己會在過時過節的時候出內地買雞拜神,認為內地的雞感覺比較新鮮,梁小姐更透露,自己在某些市場仍找到活雞售賣,「有得拔毛,即叫即劏個啲」,但梁小姐隱若表示「依家海關捉得好嚴」,自己亦唔敢帶太多。
事實上未經民署檢疫肉類 禁止帶入本澳
而就有關攜帶肉類食品入境問題,海關回覆本報查詢時指出,「根據第487/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絶大部份鮮活或冰鮮食品,包括肉類、海鮮、以及新鮮禽蛋等,均沒有自用可攜數量,進口必須領有由民政總署簽發之進口准照及接受衛生檢疫」。
海關亦指出,由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海關共截獲2278宗走私肉類的個案,當中有11名涉事人為食肆負責人,走私肉類以豬肉為主,其次是三鳥類等。
海關亦表示,走私肉類的涉事人有部份會以「螞蟻搬家」的走私方式,未來亦會加強對旅客的抽查,持續監察「水客」活動,與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保持緊密合作,巡查本澳食肆及販賣食材地點,對使用走私食材的違法者,依法作出檢控,以保障本地區的食品安全。
澳門市場冰鮮雞價錢稍高 但勝在有「保障」
雖然有市民指出在拱北還找到活雞,但事實上現時拱北口岸市場與澳門市場正常來說都沒有新鮮活雞販賣,只有冰鮮雞,然而兩地都是冰鮮雞為何會還有市民甘願冒險「北上買雞」呢?記者到來澳門市場比對價格,發現同樣是乳鴿,澳門市場販賣的白鴿(即乳鴿),一隻販35元澳門幣 ; 而拱北市場即最平販賣14元人民幣,最貴20元。同樣是冰鮮家禽,澳門市場販賣的價錢則稍為較高,但澳門市場勝在有「保障」。
在澳門市場販賣冰鮮雞的攤販表示,自己以前是做「劏活雞的」,現時澳門沒有活雞供養,無論價錢、生意都會「差咁啲」,攤販亦提到,由於現時拱北市場與澳門市場都是販賣冰鮮雞,價錢不會差太遠。而有攤販亦表示,澳門販賣肉類較有「保障」,因為肉類進口時要經過民署檢疫,有問題的肉類都不會進口。更有攤販指出,曾經聽過有客人投訴在內地買豬肉後,帶回家中打開發現豬肉是「爛肉」,發出臭味。
澳門肉類價錢較高在於運輸走私肉 可能會流入食肆店鋪
對於澳門市場肉類販賣與拱北市場的對比,澳門市販互助會理事長柯清煌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澳門市場售價確實較拱北市場較為高,原因在於珠海同澳門之間往來的運輸成本、人工方法,都是價錢較高的考慮因素。但柯清煌亦表示,澳門雖然市場價格較高,但至少質量會比較好,因為每天在食品批發到本澳前,都會經民政總署作檢疫,如冰鮮雞為例,澳門進口到本澳前需經過檢疫程序,較為有質量保證。
而對於走私肉類,柯清煌指出,過去都聽聞有不少食店會偷偷地水貨,但政府發現都會「釘佢牌照」。而現時出拱北買餸的較多都是長者或年紀較大的市民,原因大多都可能是「順便」經過而去拱北買餸,「可能是飲完茶,然後走去買啲餸返黎」。
未經許可「帶肉入境」隨時要「倒貼賠錢」
海關指出,所有違法帶入本澳的肉類,一經發現將根據第7/2003號《對外貿易法》的相關規定處理,並按照該法律所訂的量刑準則,例如:違法行為的嚴重性、貨物的價值等等,以訂定具體的罰款金額。此外,根據第7/2003號《對外貿易法》的規定,在未具備所要求的准照的情況下,使貨物運入或運離澳門特別行政區或在此轉運者,科處澳門幣五千元至十萬元罰款,且須將貨物扣押,並宣告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