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4)日繼續細則性審議《設立市政署》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將開始撰寫意見書,預計在8月15日前會交到立法會大會細審及表決。
立法會二常會昨日繼續細則性審議《設立市政署》法案。(林嘉欣攝)
對於法案文本中沒有寫明市政諮詢委員會的「自薦機制」,陳澤武(下圖)引述政府代表稱,不會寫明在法案文本中,由於現時政府所設立的多個諮詢組織,都沒有相關規定。他稱,政府會考慮自薦者年齡、學歷及工作經驗等,但會完善現有做法,之後會對外公布。
陳澤武表示,政府希望保留彈性,因此法案中列明了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任期最長三年,可續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