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化名為QT的英國女同志,在其同性伴侶受聘到香港工作後,申請以受養人身份留港被拒,香港終審法院昨日裁定入境處上訴失敗。終院昨日表明,不接納入境處一方提出,QT與伴侶在英國締結的民事結合與婚姻不同。法官指雖然香港法律並無同性婚姻,但婚姻和民事結合在英國,差不多並無區別。法官指出,人才可以是異性戀或同性戀,以性傾向為由將同性戀者的受養人摒除出外,亦與保持嚴謹入境控制無關。
英國女同志申請以受養人身份留港被拒,香港終審法院昨日裁定入境處敗訴。 (互聯網圖片)
據香港傳媒報道,QT與化名SS的伴侶,2011年在倫敦透過民事結合註冊為同性伴侶。同年,SS獲得前往香港的工作機會,QT決定陪同SS一起移居香港。QT在2011和2014年兩度在香港申請受養人簽證都遭拒絕,只能改用旅遊簽證留在香港,但她也因此無法在香港工作。入境事務處長認為,香港現行政策是只有在一男一女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中的配偶才能獲承認為受養人,故否決她申請。QT其後就此提出司法覆核,並於上訴階段獲判勝訴,入境處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昨日判QT勝訴,案件終於落幕。
圖為香港2012年同志遊行。(互聯網圖片)
QT:性傾向歧視有違港核心價值QT昨日未有到庭,她透過代表律師表示,是次終院裁決向眾人明確表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亦適用於性小眾,性傾向歧視就等同其他歧視一樣,會令人感冒犯及失去尊嚴,亦有違香港核心價值,並削弱法治。她表示,對終院是次判決感高興,對自己能參與推動香港性小眾平權運動向前邁進感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