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國民議會當地時間周三以64票贊成、12票反對,通過禁止召妓的法例,違例者可被罰款1,500歐元(約澳門幣13,650元),再犯罰款增至3,750歐元(約澳門幣34,126元),以及強制修讀課程了解性交易的禍害,但性工作者不會被罰。另外,賣淫不再被視為犯罪,若性工作者想要從事別的行業,可獲得經濟協助和社會支援,外籍人士還可獲得臨時居留證,但僅限於打算停止賣淫、轉業的人。
法國期望藉由打擊性交易市場需求,從而減少人口販運。不過,部分反對人士和性工作者團體擔心,罰嫖會讓性交易更趨於地下化,嫖客可能會要求性工作者到更隱密黑暗的地方交易,讓性工作者處境更危險。也有性工作者認為賣淫是一種自願選擇的謀生方式,新法例影響他們的工作權益。法國估計約有40,000名性工作者,超過90%是外籍人士,多數沒有合法居留權。
據指,這條法例在當地引起不少爭議,討論時間長達兩年多,國民議會早於2013年通過草案,但三度呈交參議院遭均被否決。根據當地制度,當兩院出現分歧,以國民議會的決定為最終依歸,因此罰嫖法例於周三正式通過。而在歐洲,瑞典最早於1999年立法罰嫖,挪威、冰島相繼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