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蘇嘉豪早前因非法集會及示威罪成立,判處120 日罰金,雖然已撤回上訴,但昨(2)日仍未恢復行使議員職務,原因是立法會尚未收到法院的確定性判決通知。立法會主席賀一誠表示,現時本澳沒有《網絡安全法》,不能單憑網絡上的消息就相信網站,一定要收到法院的正式公函,方可啟動程序恢復蘇嘉豪的議員職務。
蘇嘉豪昨日坐在旁聽席參與會議,稱「風浪都要經歷,當作磨礪鬥志」。 (林嘉欣攝)
立法會昨日召開全體會議,蘇嘉豪仍然只能坐在旁聽席上。他向傳媒表示,涉及自己的案件已完結並已繳交罰金。相關資料已提交立法會完成核實,現時唯有等立法會接獲法院確定性判決後,方可復職。他希望盡快完成有關程序,自己已經寫好書面質詢以及辯論動議,獲立法會通知復職之後會即刻提交。
至於蘇嘉豪早前聲稱自己可能涉及另外四宗「加重違令罪」,被問及會否就此擔心?他則坦言「無得擔心」,自己一直處於不確定的事情和壓力之下工作,當日工作都作為最後一日工作。至於會否消磨鬥志?他認為,風浪都要經歷,當做磨礪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