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日前收到懷疑是酒店舉報,指有「雞頭」及妓女在酒店內從事賣淫活動。警員到場調查帶走四名內地人士,四人承認以酒店房間作為賣淫場所,目前已被治安警以相關罪名移送法辦。
案中涉嫌操「扯皮條」男子姓田(32歲)。三名來澳進行不道德交易女子分別姓朱(23歲),姓徐(27歲)及姓鄭(29歲);四人均為內地居民,持通行證來澳。
治安警日前接獲懷疑賣淫舉報,在新口岸一酒店客房內截獲一男三女。 (治安警察局圖片)
案情指,治安警接獲懷疑賣淫舉報,上月28日在新口岸一酒店間客房內截獲上述一男三女。田男供稱,在珠海受人所託,收受2,100元人民幣後,上月23日帶領三女來澳。惟三女供稱,田男為嫖客介紹人,通常使用「微信」為三女尋找客人,每次的1,000港元「肉金」均會被他扣起一半。三女又稱,其中以朱女生意最好,至今以賺取30,000港元,另外兩女就分別賺取5,000元及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