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細則性通過修改《社會保障制度》法案。在審議過程中,議員梁孫旭表示,法案最初文本建議生效日期為2018年7月1日,而新建議書則建議延遲至2018年10月1日生效,他冀政府說明會否設有追溯期。
列席立法會的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回應表示,政府認為有需要延遲至2018年10月1日生效,但相信並不會影響運作,社工局發放臨時殘疾補助津貼是三個月發放一次。譚俊榮稱,第三季7-9月 的臨時殘疾補助津貼將會在7月上旬發放,社工局亦會在法案生效之前,將現時所有受惠人的資料轉移到社會保障基金,他強調不會有任何受惠人收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