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政府周日(1日)宣布,即日起正式實行每周工作52小時,適用於所有員工數達300人以上的企業、政府機關、地方自治團體等。新制訂明,每人每周工時不得超過52小時,違例僱主將面臨最高2,000萬韓圜(約澳門幣14.46萬元)罰款,或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環境勞動委員會也決定將公務員的休假有薪機制擴大至私人企業,新制中規定企業應在休假日給予員工薪酬。而50至299人與五至49人的企業,則分別從2020年1月1日及2021年7月1日起適用。
韓國原本一周工時為68小時。據報,國會環境勞動委員會耗時五年,終於和僱用勞動小組委員會達成協議,於今年2月底通過《勞動標準法》修訂案,將一周工時縮短至5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