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要求逸園遵守《動保法》

讓所有退役格力犬得到適當安置
29/0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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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所有退役格力犬得到適當安置
讓所有退役格力犬得到適當安置

民政總署昨(28)日發新聞稿稱,特區政府早於2016年公布及通知逸園須於本年7月21日前遷離狗場的決定,希望逸園把握時間處理格力犬安置的工作,並盡快公布退場後未被領養格力犬的遷址安排。

民署強調,不支持任何企業或個人放棄飼養屬於他們的犬隻或其他寵物,要求逸園遵守《動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讓所有退役格力犬都能得到適當的安置或領養,以履行企業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民署昨日表示,希望逸園盡快公布退場後未被領養格力犬的遷址安排。 (互聯網圖片)

3月已聯絡港漁護署商縮短檢疫時間

至於就格力犬出口至香港的檢疫安排,民署表示,今年3月已主動聯絡香港漁農自然護理署,就簡化犬隻出口檢疫程序進行磋商。民署重申,本澳並非狂犬病疫區,並長期實施嚴格的狂犬病預防及控制措施,民署將積極配合當局的風險評估和相關入口要求,在保障公共衛生的前提下,儘量縮短格力犬在進口目的地的隔離檢疫的時間。

本月共50隻退役格力犬被領養

民署稱,一直關注格力犬的領養情況,於本月17日及24日,民署在逸園舉辦格力犬領養日,在活動場內安排工作人員為領養者即場辦理犬隻准照。根據紀錄,本月共有50隻退役格力犬被領養。

民署稱,於本年6月17日及24日在逸園舉辦格力犬領養日,共有50隻退役格力犬被領養。(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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