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犬這種地上跑得最快的犬隻,就因為牠的驚人天賦速度,結果就被人類當作賽狗賺錢工具。隨著本澳的賽狗歷史在下月21日正式退下舞台,本來是一種讓人有緬懷、有唏噓、有歡笑、有感恩…等百般滋味的告別,卻因狗會處理650頭格力犬的不妥善,結果招來千夫所指,可惜受罪的是那些無辜、可愛的動物!
平情而論,政府兩年前已知會狗會,必須在限期前妥善處理犬隻,兩年相信已很足夠,所以鬧至如今「破瓶破摔」的醜陋局面,到只剩下一個月才開始給人申請領養,狗會實在無可卸責。惟望狗會給予格力犬一個「善始、善終」的結局,那就功德無量了。
外間一直不明白何以狗會對Anima(澳門愛護動物協會)那麼有偏見,狗會一名負責人甚至指有團體希望協助處理格力犬,「其用意和目的不明」、「點解咁多人想攞格力狗,佢哋有咩心態呢?唔係為咗保護狗,我今日(2017年10月22日)好大膽講一句,某些團體唔係為咗保護格力狗!」說話擲地有聲,是真是假,自有公論。但那名負責人今年初很豪情地稱:「萬一狗主唔要,我可以全部養晒,養一世都得!」然而,那人又在日前抱怨:「如果我冇地方點養呢?」但以那人的財力物力,絕對是謙遜了。根據她今年1月向終審法院申報的個人財產及利益申報書記載,其名下不動產包括11幢獨立屋、71個車位、89個分層住宅樓宇單位、56個分層寫字樓單位、11幢整幢商業大廈、26個鋪位、三間廠房單位、七個待發展或發展中地段,以及一個高爾夫球場。
不說別的住宅單位(格力犬只要很小的活動空間就足夠),單是一個高爾夫球場,相信在下月21日前,就可以臨時安置那些已被領養但等待檢疫的格力犬了。
更離譜的是,狗會把下月21日限期,推前至下月5日,狗會理由是「搬遷有好多嘢要做,相信人手不夠」。這種對待格力犬的態度,其涼薄處,真的沒有話可說了。
本澳的格力犬下場是很悲慘的,愛協幾年前指出,狗會平均每月「人道處理」約30頭受傷或有病的格力犬(即過去十年處理掉3,600 頭); 狗會亦沒有按照政府規定的每日12場賽事,而是每日18場賽事,亦沒有按每年160 日賽事,而是264日賽事。
這麼頻繁賽事,不受傷不生病才怪了。雖然動物無有不死,但不是死得這麼難堪吧;倘若狗會最終沒有妥善處理格力犬,政府是否可依據《動物保護法》,出來主持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