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現任領袖金正恩同父異母兄長金正男在吉隆坡機場遇刺案,案件昨日(27日)進入結案陳詞階段。控方周四(28日)指案件不具備惡作劇元素,又指兩名女被告(印尼籍的艾莎和越南籍的段氏香)是訓練有素的殺手,才能把金正男一擊斃命,案件將於8月16日宣判。
檢察官沙拉魯丁(Wan Shaharuddin)引用事發時的閉路電視片段,質疑兩人並非隨機選中的替罪羔羊,更指出兩人行兇時沒有露出笑容,故案件不具備惡作劇的幽默元素,深信她們當時明白是在做甚麼。同時,檢方認為二人是有預謀行刺,更知道當時是處理有毒物,因她們將沾有VX神經毒劑的布掩向金正男的雙眼後迅速洗手。
有專家表示,雙眼是有毒物進入人體及迅速散播的最佳途徑,人類必須在接觸VX神經毒劑15分鐘內以清水沖洗,才能避免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