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即將出台實施,為進一步密切澳門特區與大灣區九個兄弟城市合作做好準備,行政長官崔世安將率領特區政府代表團,於明(21)日起至本月下旬,分階段訪問粵港澳大灣區九個城市,以期在過往良好關係和《深化粵港澳合作 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基礎上,進一步密切澳門與大灣區兄弟城市合作,共同為將出台的粵港澳大灣區規劃做好準備。
政府發言人辦公室昨日表示,行政長官將於明(21日)及後(22日)兩天,首先前往珠海、廣州和深圳訪問,隨同的特區政府代表團成員,包括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行政會委員鄭志強、何雪卿、黃如楷,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柯嵐,新聞局局長陳致平,政策研究室主任劉本立,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主任李月梅等。
下周一(25日)訪問中山和江門。隨同行政長官前往的特區政府代表團成員,包括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和委員鄭志強、何雪卿、黃如楷、陳澤武,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柯嵐,新聞局局長陳致平,政策研究室主任劉本立,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主任李月梅等。
訪問期間,行政長官將分別與各市領導會面,就有關大灣區建設工作進行交流,並參觀考察產業發展。行政長官崔世安不在澳門期間,由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國家主席見證簽署協議
2017年7月1日,在國家主席習近平見證下,廣東省政府、香港特區政府、澳門特區政府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共同簽署了《深化粵港澳合作 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為使本澳更好地融入大灣區建設,讓澳門社會各界和廣大居民因應發展新機遇而受惠,特區政府已陸續開展前期工作。
2017年7月1日,在國家主席習近平(後排中)見證下,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右起)與香港行政長官、國家發改委及廣東省政府共同簽署《深化粵港澳合作 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 (資料圖片)
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在上月16日新聞發布會上介紹,《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很快會出台實施,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出台實施《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全面推進內地同香港、澳門互利合作。
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俗稱「9+2」,規劃範圍包括廣東省的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九個城市和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
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包括廣東省九個城市及港澳兩個特區。(互聯網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