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內地男子於去年十二月來澳旅遊,期間入住本澳中區一家娛樂場酒店,並在娛樂場所內結識一名內地女子,該女一直陪伴事主賭錢,其後聲稱因無租房住,故男事主答應讓她到自己房間休息,豈料被女賊偷去33萬財物。
翌日早上,男事主一覺醒來發現女伴已帶同財物逃去無蹤,包括名貴手錶、鑽戒、金鏈、平板電腦等共33萬澳門幣的財物。經司警調查後發現,女疑犯已於當日返回內地。直至昨日下午,她再次經關閘進入本澳被警方截查,並承認相關控罪。同時指所有財物已帶到內地典當換取五萬元人民幣,以全數花光。司警對疑犯控以加重盜竊罪,稍後移送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