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400多公斤未檢驗食材

民署將起訴11食肆及一收集者
14/0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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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將起訴11食肆及一收集者

澳門海關最近接連破獲水客採用不同方式由珠海偷運生鮮食材來澳,為確保食物安全,海關與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連日於本澳市內採取聯合行動,分別查獲11間食肆及一名收集者,涉嫌銷售及走私未經檢疫食材,共檢獲蔬菜226公斤、肉類134公斤及加工食品87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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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將根據《食品安全法》,對涉案食肆及收集者作出起訴,如構成犯罪,違法者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600日罰金;如屬行政違法,則可被科處澳門幣50,000元至60萬元的罰款。

海關與民署食安中心將持續打擊走私食材活動,加強巡查本澳食肆及販賣食材地點,阻截來歷不明食品流入本澳,以保本地區食品安全。海關及民署呼籲,市民若懷疑有食肆或零售場所售賣來歷不明的食材,或發現有走私未經檢疫食品的活動,應立即向海關或食安中心舉報。海關熱線2896 5001、食安專線2833 8181。

另外,端午佳節在即,為保障市民食用安全,民署、衛生局與消委會於本澳市面餐廳食肆、外賣店及超市等地點,共抽取30件糉子樣本進行微生物學和化學檢驗,所有樣本的檢測結果均未見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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