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公布制訂全面最低工資法案的諮詢總結報告。報告的分析及總結指出,在同工同酬及報酬平等原則下,最低工資應同時適用本地和外地僱員,但經考慮某類僱員工作性質的獨特性或自身狀況,建議豁免家務工作僱員和殘疾僱員適用最低工資。
報告又提出,於法律實施滿兩年後檢討最低工資水平,其後按社會實況及實施經驗,至少每隔兩年檢討;報告同時建議法律設定待生效期,讓市民、僱員及僱主做好準備。至於最低工資的計算方式,報告建議維持諮詢文本按月、按週、按日、按小時、按實際生產結果共五種方式計算。其中按實際生產結果計算最低工資,經參考勞工法後,建議以僱員當月及最近兩個月工資總和的平均值,評定是否符合最低工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