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河南鄭州「方大同胡辣湯」和香港創作型歌手「方大同」的姓名侵害案曾經鬧鬧的沸沸揚揚,今年5月10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認定方大同胡辣湯店的註冊商標損害了方大同的姓名權,被宣告無效。「方大同胡辣湯餐飲連鎖店」老闆康長喜表示:「內心很無奈,但是遵守法律判決,接下來將集中精力放在胡辣湯店的更名上。」為此,6月10日,康長喜決定集思廣益,願意出10萬元,向社會征名。
據悉,康長喜於2012年創辦「方大同胡辣湯」,並於2013年以「方大同胡辣湯」為商標名,申請註冊第43類商標,直至2014年12月28日,「方大同胡辣湯」43類商標註冊成功,專用權期限為10年;但在2015年4月,香港創作型歌手方大同委託相關限公司,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下簡稱「評審委員會」)請求宣告「方大同胡辣湯」商標無效。
2016年4月18日,評審委員會下發了《關於第13096619號「方大同胡辣湯」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裁定該商標屬於無效商標;此間康長喜在相關媒體做出回應,稱因關注到帶「方」字頭胡辣湯店生意比較火,又因為鄰居家有個大哥叫大同,每次叫這兩個字都有一種親近感,才給早餐店起名「方大同」。隨後,「方大同胡辣湯」創始人康長喜就上述裁定提起上訴,2018年1月12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受理此案;直至2018年5月10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認定「方大同胡辣湯」商標無效。
經過長達近三年的法律訴訟,拿到終審判決書的康長喜似乎已經不再「沉迷」於過去,這個事情已經耗費了他巨大精力,眼前,有更重要的事情等著他去做。「三年的訴訟,更換了三四次律師事務所,七次往返北京,粗略估算在這件事上花費了一二十萬元。」康長喜說,既成事實,自己雖心有無奈,但也絕對尊重判決結果。
康長喜表示,自己不願意在為此事耗費精力了。「對一個創業者來說,一個屬於自己六年時間的品牌,肯定是有感情的,但是更名是眼下最要緊的事,雖然不能叫這個名字了,但是店還要繼續生存下去。」「我們接下來將面臨一個過渡期。」康長喜表示,無論判決書有無明確「限期整改」時間,他自己都會將「更名」的進度往前提,越快約好,半個月左右的時間要確定新店名。
雖然明確了工作重心,但是給「新店」起個什麼名兒卻難到了康長喜。「我曾經自己一晚上起了70多個名字」,康長喜說,除了自己起的70多個名字,公司團隊和朋友也起了不少名字,加一起得有200多個了,但是要麼不滿意,要麼不能註冊成功。
經過考慮,康長喜決定面向社會大眾徵集新店名,他說:「胡辣湯本身是個民生食物,很貼近老百姓,想聽聽市民有什麼好想法,一但採用,願意拿出10萬元作為獎勵。」康長喜表示,若能達成採用,這10萬元的支付過程一定要在相關法律的公正下完成,以他的話說:「不能再吃知識產權法意識淡薄的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