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澳發展基金完成註冊

動用財政儲備出資200億人仔
12/0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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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用財政儲備出資200億人仔

澳門金融管理局昨(11)日向立法會議員介紹廣東「粵澳合作發展基金」(下稱粵澳基金)的投資安排。金管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陳守信表示,粵澳基金是區域合作及兩地金融合作的創新模式,設有保本保息、退場和監督等機制,可確保財政儲備的投資保本增值。基金現已完成註冊,即將注資並正式運作,首次注資人民幣20億元,總注資額為人民幣200億元。

陳守信(右二)指出, 澳門出資人民幣200億元。(李亮希攝)

據介紹,基金採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形式設立,澳方作為「有限合伙人」,按一般市場慣例是主要出資方,會以財政儲備出資人民幣200億元;由於QFLO的境外投資者只能是法人企業或自然人,金管局需透過工銀澳門作為代理行參與基金。粵方廣東恆健投資控股有限公(擔保人)與南粵成立的合資公司則為「普通合伙人」,主要負責基金的營運及投資管理,按一般市場慣例象徵式出資人民幣1,000萬元,同時需擔保澳方每年按實際出資額收取 3.5%約定收益。

金管局昨日向立法會議員介紹廣東粵澳合作發展基金的投資安排。 (李亮希攝)

另外,為向澳方提供充分的流動性保障,基金並設退場機制,當粵方因恆健出現資產淨值不足澳方在基金出資金額的 2.5倍便可觸發,可全數領回本金及部分或全部的約定收益。澳方對基金投資亦有一定的否決權,包括可從粵方提供的投資項目庫中列出負面清單。此外,基金設有一系列監督機制,澳方會持續跟進基金的營運狀況及擔保人的財務狀況,基金亦需每年向澳方提交由獨立第三方完成的年度賬目審計報告、管理公司定期向澳方匯報管理情況等。

會上,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提出,基金管理公司需向內地政府繳納25%公司利得稅,當澳方把每年3.5%約定收益轉匯回澳門時,需繳交最多一成的利得稅,擔心扣稅後澳方的收益變相減少。陳守信回應指,公司所得稅由基金公司繳納,澳方無有關稅務責任。至於澳方應繳稅項方面,陳守信稱,現正與國家稅務總局磋商,期望能為澳門爭取最好的稅務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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