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物價局及住建廳早前下發文件,要求商品住宅價格備案後半年內不得調高備案價格。根據「海南物價局、海南省住房及城鄉建設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商品住宅銷售價格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達到預售條件的商品住宅項目,地產開發商在辦理住宅預售許可證之前應當向所在市縣價格主管部門進行預售價格備案。
根據通知,去年7月1日前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可按照毛坯或全裝修價格進行備案,之後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則按全裝修價格進行備案。在商品價格備案後,6個月內不得調高備案價格,而調整價格的商品則需要重新備案。通知續要求房產開發商要落實備案價格公示制度,對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項目,開放商需公開全部房源並明碼標價,一次性對外銷售,不得分期分批銷售。
海南住宅項目價格備案後,6個月內不得調高。(互聯網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