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於2016年10月,一位本澳市民開車時遇上路面突發狀況。他稱,當天曾向在場交通警員詢問路面突發情況。事件發生至今兩年多,今年5月該市民被初級法院裁定辱警罪成。該市民稱,整件事「只有官講無民講」,憶述起當天自己只是「大聲咗少少」向交通警員詢問路面突發情況,但這樣就被屈辱警,表示相當無奈。今天他在民建聯及議員宋碧琪陪同下,向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遞交請願信。
議員宋碧琪接受採訪時表示,就此事件來說,該市民是善意去詢問突發情況,但最後卻演變成警民語言衝突。希望保安當局關注前線警員溝通技巧培訓,可以在處理市民查詢事件時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