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務局將就修訂《道路交通法》及其補充法規作公開諮詢,當中建議大幅提高車輛違泊處罰金額。議員李靜儀昨日提出書面質詢指,有關建議引來社會強烈反對聲音,因為車輛違泊情況除涉及居民守法意識外,更實際的是與車位數量長期不足、尤其與部分區域泊車位匱乏有關。
李靜儀引述統計暨普查局資料,截至今年第一季,全澳機動車輛總數23萬8,970輛當中輕型汽車10萬6,632輛、重型汽車7,703輛,摩托車12萬4,635輛;但據交通事務局資料,全澳公共停車場泊位、公共道路咪錶車位及公共道路免費車位合共才78,566個(輕型汽車泊位26,441個、重型汽車泊位1,034個、摩托車泊位51,091個),即四輛輕型汽車爭一個位,重型汽車更是7.5輛爭一個位。
李靜儀稱,車位僧多粥少,令駕駛者困擾;當局一方面不斷增加各類車輛費用,期望透過經濟手段控車;然而的士亂象頻生、巴士服務未完善,公交出行困難重重,購置私人車輛,尤其電單車作代步有其實際需要。故此,即使養車成本不斷增加,車輛數量仍維持較多,令車位更為緊張。
立法會議員李靜儀昨日提出書面質詢指,車位數量長期不足,一味加大罰則,只會加大民怨。 (資料圖片)
居民有責任守法,但當局亦應做好相關的交通配套,創設可以守法的環境,並透過改善公交服務回應市民出行需要,有效地鼓勵市民減少用車;否則一味加大罰則,只會加大民怨,難以得到市民認同。她質詢當局有否檢視合法車位和車輛總數的比例變化情況,適時增加車位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