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昨日在立法會回應議員吳國昌口頭質詢時表示,有關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的設立,當局已籌設由多個部門的領導和相關法律專家組成的跨部門研究小組,預計於今年下半年成立後會有初步建議,並向社會各界開展諮詢,在充分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作出決定。
陳海帆表示,當局已籌設由多個部門的領導和相關法律專家組成的跨部門研究小組。(林少洪攝)
對於社會上有意見提出本澳市政機構可以效仿香港區議會的方式。陳海帆稱,研究小組比較了《香港基本法》及《澳門基本法》的相關規定,由於本澳地域及人口規模較小,市政機構的服務對象是面向全澳市民,沒有「區域」的表述,因此亦無需設立區域性的市政機構。
關於市政機構的成員產生方式,研究小組會按照《澳門基本法》第95條及附件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的規定,綜合考慮市政機構需就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事務發揮的諮詢功能,以及其代表作為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等因素,進行全面分析和研究,由此訂定市政機構組織的成員產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