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罵乘客應列「五年四犯」條文

業界喊打「口臭」的士佬!
05/0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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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昨日證實,侮辱內地女遊客來澳「做雞」的士司機,就是上月27日在葡京酒店接載一對香港夫婦前往外港碼頭索價200元,夫婦拒付後被恐嚇「吹雞」找人「教訓」夫婦的27歲崔姓的士司機,兩案崔某共被治安警票控七項罪名,但交付罰款離開警局後又可繼續開的士,法律亦「奈佢唔何、吹佢唔脹」。

侮辱內地女遊客來澳做雞,司機與恐嚇港客夫婦司機是同一個人。(網絡截圖)

根據現行法例,對於是否構成「誹謗」、「侮辱」以及「詆毀」的語言,對的士司機而言僅僅是舉止不端正、無禮,罰款1,000元了事,但對澳門旅遊城市聲譽破壞之巨,難以衡量,在修訂《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簡稱《的士法律制度》)法案時,對於的士司機不尊重人及無禮的處罰也才1,500元,完全無威懾力,立法會應考慮將其列入「五年四違規釘牌」的司機義務規定中,的士司機互助會理事長郭良順亦認同應將無禮行為,如恐嚇或侮辱乘客等視為違規行為,司機五年內四次被檢控亦應被「釘牌」。

治安警昨(4)日證實,兩段網上熱傳視頻的司機為同一人,正是之前「屈」港客夫婦的崔某,視頻中辱罵內地女乘客「做雞」事件發生在上月13日,崔由關閘接載兩名內地女乘客往葡京,中途除了「屈」100元車資外,更口出惡言。治安警稱,在視頻曝光後迅速查獲無良司機,揭發其是濫收車資慣犯。

崔某累計20宗的士違規

警方再次截獲崔某,其承認濫收車資,同時還發現他有其他違規紀錄,包括不禮貌對待乘客、無協助乘客提取行李、無填寫行車日誌。警方稱,最近兩次事件(視頻)中崔某涉嫌七項違規(每項罰金1,000元)。而由去年至今,崔某累計已有20宗的士違規,警方已將事件轉交交通事務局跟進。

同時,警方呼籲有關乘客,如事件中遭受恐嚇,可向警方舉報,因恐嚇乃刑事罪。

另外,根據治安警資料顯示,今年1至4月共檢控2,417宗的士違規,其中濫收車資1,520宗,同比上升60%;拒載544宗,同比增17%。警方強調會持續打擊相關違規行為,又相信將來新「的士規章」法案實施後,會起阻嚇作用。

修法從根源上打擊的士亂象 文綺華:乘客遇濫收車資應報警

近日連續發生多宗旅客遇到本澳「黑的司機」濫收車資等違規情況。旅遊局局長文綺華昨日受訪時表示,的士違規行為始終需要藉修法和大力執法打擊從根源解決,否則當局向旅客所作出的正面宣傳工作都會被抵銷。在《的士法律制度》修訂前,旅遊局會繼續配合執法部門,並重申呼籲市民及旅客遇到的士違規情況時報警求助,希望通過警方執法回復旅客信心。

文綺華 旅遊局局長

對於日前有台灣傳媒引述聲稱是澳門旅遊局的建議,旅客搭的士時若遇上濫收車資司機,應趕緊下車避免爭議,說法引起關注。文綺華早前已澄清相關言論並非旅遊局官方回應,不代表當局立場,亦指本澳旅遊局以至在台灣的顧問公司均沒有收到這家傳媒查詢事件。她稱,局內有公關人員承認曾在私人聊天群組發表個人意見,但不清楚為何輾轉成為當局官方言論,她已勸戒所有同事無論在私人聊天時或任何情況亦要小心言論。

業界認同無禮行為亦應「釘牌」 郭良順建議新法加強制錄影條文

的士司機多次被拍到開天殺價兼恐嚇乘客, 嚴重影響本澳旅遊形象。澳門的士司機互助會理事長郭良順(下圖)昨(4)日接受《力報》訪問時表示,認同應將其他不禮貌行為,如恐嚇或侮辱乘客等視為違規行為,司機如於五年內四次被檢控亦應「釘牌」,促請政府在現時正在立法會審議的《的士法律制度》法案內加入強制錄影條文,保障司機及乘客的權益。

對於澳門「黑的」形像「插水」,一次又一次被小部分害群之馬導致「醜出國際」,郭良順表示,業界將與交通局合作,於7月中推出「優質的士」計劃,通過翻查有意參加計劃的司機的違規紀錄,確認職業操守良好後,會於其所駕駛的士張貼標誌,方便居民及旅客辨識;並計劃推出手機電子支付程式及評分制度,確保乘客可按錶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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