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宋碧琪提出口頭質詢,指審計署早前發佈《顧問、研究及民意調查的外判服務》衡值式審計報告,指出多個公共部門在涉及的81個項目等外判服務存在不依法施政的問題。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回應指,當局對於審計署發佈報告,指出部門對法律的理解和運用存在不足,會認真檢討,同時積極加強公務人員的法律知識培訓,提升公務人員對與其職務相關的法律法規的掌握及依法行政的能力。
她又指,政府已有明確的監督及問責機制,要求各級人員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加強上下級的溝通及監督,並就其表現及行為作出適當的問責。對表現良好的人員會給予獎勵及表揚,而表現未如理想甚至違法的人員,則給予適當懲處和改善措施,甚至追究其法律責任,藉以持續改善官員的工作表現。特區政府未來還將持續完善績效評審制度,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收集公眾對公共部門服務的意見,將兩者作為改善的重點。而在今年中旬,會展由學術機構開展首階段對所有公共部門的評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