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粵就讀的澳門學生學費津貼計劃本學年開始擴至全省,凡於2017/2018學年就讀在全廣東省21個市、且於今年3月31日仍實際就讀,均可獲發放學費津貼,其中高中教育、初中教育、及小學教育階段金額上限6,000元(澳門幣,下同),學前教育津貼金額上限則為8,000元。
行政會完成討論《2017/2018學校年度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學費津貼》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下圖)昨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為落實《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中,有關澳門逐步對在廣東就讀幼兒園和中小學的澳門幼兒及學生提供學費津貼的內容,特區政府於2012/2013學校年度開始以「先行先試」方式,向就讀於珠海市及中山市高中教育階段的澳門特區居民學生提供學費津貼,以減輕其經濟負擔。草案預料6月初公布生效,教青局隨即接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