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一般性通過取消臨時性殘疾補助津貼

受益人轉為領取社保殘疾金
31/0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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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轉為領取社保殘疾金
受益人轉為領取社保殘疾金

立法會下午就修改《社會保障制度》法案進行一般性表決。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引介稱,為長遠確保殘疾人士基本社會保障,有需要將現時提供臨時性殘疾補助津貼的措施,確立為法律制度,讓領取該臨時津貼的受益人轉為領取社會保障制度的殘疾金。表決最終獲全數贊成通過。

就有議員建議政府豁免殘疾人士對社保基金必須供款至少滿36個月,才能獲得殘疾金,譚俊榮回應,作出有關豁免將引起更多混亂,令社會產生不公平性,強調社工局對於無能力作出供款的有關人士有提供經濟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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