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粵就讀的澳門學生學費津貼計劃本學年開始擴至全省,凡於2017/2018學年就讀在全廣東省 21個市、且於今年3月 31日仍實際就讀,均可獲發放學費津貼,其中高中教育、初中教育、及小學教育階段金額放上限6,000元(澳門幣,下同),學前教育津貼金額上限則為8,000元。相關學生約有4,000人,涉及2,700多萬元。
行政會完成《2017/2018學校年度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學費津貼》行政法規草案,預料6月初公布生效。草案當中建議,就讀高中教育的澳門居民學生,須於今年6月至8月期間,參與由教青局組織有關加強對澳門政治、經濟及文化等認識的課程,課時不少於12小時且出席率不得低於80%,才可獲發放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