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逾700名業主因購買了珠海「摩爾百貨廣場」售後「返租」的商鋪,結果遭發展商違約而強行減租,當中涉及約190位澳門業主。至去年9月,原投資人之一的澳門商人羅盛宗宣布,會將融資所得的4,020萬元人民幣,在同年9月底和10月分兩次發放予澳門業主,事件才得以解決。
190名本澳居民前年投資位於珠海的摩爾廣場,幸最終獲本澳發展商發還六成資金。(互聯網圖片)
事緣澳門業主於2012年至2013年期間購入「摩爾百貨廣場」的部分商鋪,當時發展商承諾與業主簽訂包租協議,在租約未來九年,每年均會有一定的租金回報。至2016年,發展商以商場營運不善為由,無視合同規定降租不超過10%條款,強行減租50%,令業主損失慘重。商鋪業主除澳門人,還包括港台珠及海外華僑,涉及金額近十億元人民幣。
去年,羅盛宗表示,根據珠海市政府和區政府的會議紀要、全體小業主的要求,他們答應將原全部投資分紅的1.73億元人民幣全部退回,以此一攬子解決糾紛。事後大部分澳門業主同意賠償方案,即原投資者分兩期發還合共六成的租金,雖然非得回全數投資,但亦對賠償方案表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