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是「六一國際兒童節」,目的是讓社會關注各地兒童的生活、衛生和教育權利。無論世界任何地方, 兒童均是未來的社會棟樑,保障兒童健康發展尤其重要, 在澳門, 得益近年經濟發展, 兒童在生活、醫療、教育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的保障,但這樣是否已經足夠嗎?
向來保障兒童權益是政府必不可少的責任,《兒童權利公約》自1998年9月14日起適用於澳門,公約中主要賦予兒童四種基本權利, 包括生存權、受保護權、發展權及參與權,根據該公約的規定,18歲以下者為兒童,所有兒童均享有該公約的權利。
然而, 澳門近日接二連三發生與兒童有關的案件,例如一個特殊兒童在學校被人強行「剝褲」及欺凌; 例如一個八歲的小朋友因為沉迷打機不溫書,被父親用皮帶鞭打; 又如再早前的幼稚園多名幼童懷疑被校工性侵事件,均顯示現時政府及社會對兒童關顧不足,無法有效確保兒童福祉。
在與兒童有關的政策上,澳門幼兒教學至中學,有為期十五年的免費教育; 健康保障方面,有免費保健及醫療; 在法律方面,亦有保護兒童相關法例等。
有立法會議員日前就提到, 隨著澳門社會及生活環境不斷轉變,當局近年在各項兒童政策上,並未完全能跟上家長的需求,包括兒童遊樂設施不足、托額不足及托管服務未能滿足需要、家庭友善政策滯後、早期療育不到位等。
在社會及家庭上,「勤有功 戲無益」是中國人傳統思想,澳門的兒童每天都要花大量時間在學習上,除了正規教育外,放學後仍要到補習社及參加各類興趣班,學習時間過長,無形中減少休息、遊戲或娛樂時間; 另外,隨著澳門經濟發展,不少父母皆會外出工作,亦愈來愈多人面對24小時輪班工作,父母陪伴孩子的時間有所減少。
社會愈來愈複雜多變,若要兒童的身心健康得到良好發展,需要各方全面配合,除了政府要檢視保障兒童、兒童照顧、兒童安全管理等措施外,企業亦需更多關顧輪班工作僱員的家庭需要,如有機會在節假日輪流休息,讓父母與子女有更多共聚和溝通相處時間。此外,父母應多鼓勵兒童有自主遊戲的時間,在遊戲中學習,從遊戲中成長,讓兒童在快樂環境下達至身心平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