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喜歡到大陸買樓買舖投資,不過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事關大陸爛尾樓爛尾舖案例實在太多。正如澳門居民洪小姐,2013年在珠海拱北受到經紀推銷以十多萬人民幣,購買位於斗門新堂村面積十多平方米商場舖位,發展商承諾,會於2015年10月31日交舖。但洪小姐斥稱,10月31日到斗門追問,到底可否收舖,有關人員就說等一等。再過半年,接下來幾個月她都有打去問,但對方都半年半年的推諉。
事發後再過一年,商場仍然是頹垣敗瓦。發展商要求各業主簽反租合同,把舖位經營權租給發展商,每季交回一千元租金,洪小姐未有簽署,而舖位到現在仍是無無一物。
洪小姐續稱,當中甚至有買家投資了五百萬,有人則投資了八十多萬,估計全部業主投資總額高達四千萬左右。直至到今年5月9日,多位內地苦主曾到商場外示威,亦曾到珠海信訪局反映事件,但至今未有解決辦法。
洪小姐透出無奈:「我們澳門業主,希望可以拿回舖位的錢就可以、就心足。」
就這類事件,本報詢問了議員施家倫意見。他表示澳門或到內地投資人士都沒有留意一件事,很多樓盤在內地沒有預售證,內地法律規定,樓盤銷售必然有預售證以及一些手續,才可以做銷售。如樓盤沒有預售證絕對不要胡亂投資,發展商如果倒閉了,甚至資本轉移了,追討將會是一個很漫長的途徑,基本上血本無歸。他指在自己幫助過的個案中,有與珠海市政府直接協調,但其實可做的事不多。
最後,他提醒大家:若要投資,應選擇口碑好、從業時間長的開發商,而簽約前亦要細心睇清條款,切勿急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