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8日,一輛由一名20多歲陳姓本地男子駕駛的輕型汽車懷疑在白朗古將軍大馬路與青洲大馬路交界處,與一輛重型汽車發生碰撞「炒車」。治安警接報到場處理及調查,期間警員發現滿身酒氣駕駛輕型汽車的司機體內血液酒精含量為每公升1.47克,屬於醉酒駕駛;其後治安警作進一步調查時發現涉及醉酒駕駛陳姓男子為一名治安警休班警員。
治安警透露,涉案陳某於2016年入職。經法院判決後,陳某被判刑三個月,緩刑一年零三個月,期間禁止駕駛。治安警又表示,對有警員涉嫌醉酒駕駛事件感到遺憾,並稱一直注重警員的紀律和職業操守,要求警員即使在非當值期間亦需要注重個人行為。治安警重申,對類似的違法違紀行為絕不姑息,局方現時已就是次案件開立卷宗進行內部紀律調查程序。(劉凱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