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日前提出收回「海一居」土地後,部分土地用作興建「都市更新」過程中所需的「置換房」,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發新聞稿表示,社會上出現不同意見,特區政府重申是以善意原則,按照之前承諾,提出解決「海一居」樓花購買者上樓、改善居住環境問題的建議方案。
特區政府重申是以善意原則解決「海一居」樓花購買者上樓、改善居住環境問題的建議方案。 (資料圖片)
新聞稿指,現行法律亦沒有足夠的法律基礎容許政府在特定地點興建房屋以特定的價格售賣予特定人士,重申特區政府與樓花購買者之間沒有債權債務關係,亦不存在補償或賠償的責任問題。
特區政府強調,政府執行終審法院的判決收回相關土地。而保利達洋行有限公司與「海一居」樓花購買者之間存在樓花預約買賣合約,是民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特區政府希望有關各方依循法律途徑解決所出現的爭議。
對於「置換房」設於澳門半島而非新城填海區,都市更新委員會第二專責小組副協調員黃承發昨日受訪時表示,方案是政府在既有條件下可以先行先試辦法,假如等待新城填海區或重建原區在具備條件後再興建「置換房」,將會拖延「都市更新」進程,而方案亦可滿足市民不會過分遠離居住原區訴求。
被問到「都市更新」進程緩慢一直為社會詬病,政府又遲遲不願牽頭祐漢舊區重整工作,黃承發稱,目前最迫切問題是要盡快成立由政府全資擁有的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在開展「都更」工作上較具靈活性,才能更快地推動「都更」工作以及舊區重整;而「都更」會已向行政長官提交有關章程和條文,他希望政府盡快落實都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