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出境法律制度》首場公眾諮詢

家長冀小孩有《父母同意書》才能出入境
26/0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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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出境管控、逗留及居留的法律制度》展開首場公眾諮詢,約有90名與會者出席,約有十多人發表對法案的意見。

有在場家長認為,對於未有認知能力小孩或未成年人士,必須得到《父母同意書》才能出入境,以保障他們的安全。梁文昌稱,去年約有400萬人次的學童過境到珠海上學,現時設有學童專道讓未成年學童過關,是次修法希望由家長主動提出是否需要限制子女出入境。

有與會者認為,法案建議如被拘非法入境或逗留人士,在被調查取不合作態度,60天的拘留期將被中止,繼續留在拘留中心,會對公帑造成壓力。治安警察局局長梁文昌表示,修法是希望針對故意虛報身份人士,除有人故意虛報遺失證件等情況,否則一般情況也不會超過60天拘留時間。他補充,現時拘留倉只有十多個等待遣返人士,倉位數目壓力不大。

有與會者指澳門偷渡情況嚴重,偷渡及協助偷渡人士也應該被刑事化,以打壓偷渡者集團式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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