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達港交所發公告

要求澳門政府賠償損失
25/0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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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澳門政府賠償損失
要求澳門政府賠償損失

擾嚷多時「海一居」事件昨日有了解決方案,而發展商保利達洋行母公司保利達資產控股,昨(24)日晚間在香港證券交易所發出公告,指根據法律意見,董事會認為澳門特區政府對「海一居」項目發展所需之審批及許可有所延誤,導致該項目在到期日前不能完成,因此保利達有強烈法律依據和理由,要求澳門政府賠償損失,保利達洋行法律代表將盡快提出申請。基於集團去年12月31日經審核財務報告表,集團於該項目權益約港幣78.4億元。

除了公告將向政府求償外,保利達並未對購買「海一居」樓花的小業主做出任何回應。昨日一早,多名「海一居」小業主來到保利達集團,要求與負責人見面,惟現場只有數名保安人員,相關負責人並未出現。

多名「海一居」小業主昨日到保利達集團求見負責人,但現場只有保安在場。 (陳宇東攝)

保利達曾揚言「唔會退錢」

有小業主表示,政府前日提出的解決方案「冇辦法可接受」,不但公布前未有公開諮詢,公布後也未說明何謂「置換房」,究竟是私樓還是公屋都沒有闡明,如果是公屋,「點會用700萬去買」。有業主認為,政府應優先解決積供業主的銀行供款問題,並要求發展商馬上退錢,才有能力考慮是否買政府的房屋,因為如今「兩餐飯都成問題」。早前曾有小業主在法院勝訴,可向保利達收回預約買賣合同款200多萬元,但有在場業主指,保利達至現時仍未退款,更揚言「唔會退錢」。

宋碧琪:發展商應主動退錢

立法會議員宋碧琪昨日出席活動時表示,在小業主角度當然想「上樓」,而現時政府的方案與小業主的想法有落差,需要先與發展商解約,才能再去購買置換房,當中涉及多個法律程序,而發展商應付最大法律責任,主動將錢退回小業主。她認為政府提出的方案,已經釋出最大善意解決事件。

宋碧琪指發展商方面應負最大責任「錢收咗,樓俾唔到」,應主動將錢退回給小業主。(陳宇東攝)

何潤生:盡快公布方案細節

議員何潤生則在受訪時表示,政府應該盡快公布方案詳情,釋除小業主疑慮,同時為了推動都市更新,應馬上進行相關規劃。他認為,置換房是公屋項目,但近年本澳的公屋質素有落差,小業主自然有一定的憂慮,他建議政府透過不同渠道聽取持份者的意見,平衡各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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