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第二次審議「天鴿」風災中損毀車輛換新車的特別稅務優惠法案,委員會主席何潤生稱,政府接納委員會建議設互換機制,將來車主買新車不須只買同一類車才獲退稅。何潤生提到,若期間注銷的是電單車,即使新買的是汽車,退稅的金額是以電單車作計算。相反若注銷的是汽車,即使新購買的是電單車,退稅金額也是以電單車作計算。
法案的退稅金額建議不變,在法律生效兩年內,購買新車可獲扣稅,私家車稅務優惠上限14萬元,電單車為5,500元。
何潤生稱,委員會曾建議不買車亦可退稅,以及延長損毀車輛註銷期限等,但政府為免混亂決定維持去年9月18日或之前注銷車輛才符合資格。委員會將爭取在8月15日(休會期)前交上大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