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促政府盡快就「都市更新」進行立法呼聲日高,並將有關法案以緊急程序送交立法會優先審議,體現政府對「都市更新」的決心。身為「都市更新」委員會主席的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昨日回應表示,雖然當局不會以一個整體法律的形式進行立法,但會針對每項具體問題分別立法,未來會陸續將法案送交立法會。
羅立文表示,當局不會以整體框架形式對「都市更新」立法,但會對具體問題分別立法。(陳駿騏攝)
羅立文昨日出席「都更會」特別會議後向傳媒表示,可能外界有所誤會、希望作出澄清,「唔係我哋唔做法律」,只是不會以整體框架法律的形式(例如《都更法》),而是分別立法。羅立文又指,明天(25日)立法會全體會議將一般性討論及表決《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法案,而日後還會有樓宇重建業權百分比、「暫住房」制度、政府設立公司等問題,需要分別推動立法。
此外,有意見建議政府以祐漢區為試點推動都市更新,羅立文重申,政府現時沒有此項規劃,「事實係冇,我唔可以呃你哋」。羅立文解釋,「每一幢大廈都有小業主」,即使大廈建築老舊,亦無法強行改造或重建,必須先取得小業主同意。羅立文又補充,「都市更新」可以由小業主自發、私人發展商收樓、政府推動這三種形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