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務局建議,不但自僱之的士司機,累犯違規會被停牌,如為公司經營,旗下滿三成的士違規,連有關的士公司亦要停牌 業汽車工商聯誼會理事長凌世威批評有關做法,認為車主與司機之間,僅為租賃關係,卻要受到牽連是不合理,他形容:「唔通我租屋畀人住,個租客犯罪,要業主去坐監?」認為局方做法是推卸責任,將管理的士的責任,轉介給車主及商界負責。
警方近年打擊違規的士不遺餘力,卻仍事倍功半。(資料圖片)
對於當局採取「被動式放蛇」,讓司機自行選擇是否在的士車廂內安裝錄音設備協助執法,凌世威認為,相信沒有人願意被監視,他舉例:「政府要裝天眼,但裝正喺自己屋企門口,我諗冇人會鍾意。」
凌世威坦言,車廂內安裝錄音設備雖為了打擊違規司機,但由於屬自願性質,違規司機肯定不願安裝,當局亦「冇符」,形容做法不切實際。
凌世威指出,當局如今做法是忽視核心問題,反而在外圍「兜圈」,與其將精力放在「放蛇」這個敏感話題,不如一些直接簡單的方面下手;例如近年市民搭的士難情況已有改善,一定程度上歸功於警方加強執法,去年檢控超過5,000宗的士違規可見一斑。只要當局持續加強執法力度,同時,在新的《的士規章》中,大幅調高違規罰則,加重違規成本,違規司機自會收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