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結婚真犯罪 紅娘亦要罰

「未夠秤」禁離澳 警司都話「NO」
21/0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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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結婚、「行街紙」、未成年人出境管制,這三種情況雖算不上涉及重大法律爭議,但又是影響社會秩序及民生便利的迫切議題,究竟如何才能達到合乎法律要求而又不擾民的平衡點,《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目前亦正就這三方面進行公眾諮詢。

「澳門論壇」昨日就《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進行探討。(陳駿騏攝)

澳廣視時事節目「澳門論壇」昨早就這法律制度進行探討,受邀嘉賓及現場觀眾大多贊同將假結婚刑事化,有嘉賓甚至認為,假結婚雙方的中介人,亦有必要列為罪行;至於未成年人家長可向出入境事務廳申請禁其未成年子女離澳的建議,但連出席的治安警警司都認為,這建議不但不切實際,更會擾民及阻礙通關效率。

當局目前建議將假結婚刑事化,昨日有嘉賓甚至考慮連「紅娘」都要定罪。 (設計圖片)

立法會議員黃潔貞發言時指出,假結婚個案近年來有上升趨勢,擔心對家庭和婚姻觀念造成影響。她認同本次修法方向,不過,亦擔心搜證及成功檢控上存在困難,建議考慮將假結婚中介行為列為罪行,以及於內地進行相關宣傳工作,以提高阻嚇力度。

假結婚最難是蒐證

另一立法會議員宋碧琪則認為,現時有不少夫妻分居兩地工作生活的情況,要確定兩人的婚姻孰真孰假,蒐證難度確實不小。宋碧琪稱,現時社會對假結婚關注度不高,希望民眾警惕其可能帶來的危害。

治安警出入境事務廳調查警司處劉家榮(下圖)警司表示,局方去年共打撃150多宗假結婚個案,又稱目前打撃假結婚要透過跨部門合作完善蒐證,以及與香港、內地方面合作尋找可疑個案,認為透過今次修法可抹去法律灰色地帶,令整個司法程序更容易配合。

取消「行街紙」制度

至於「行街紙」方面,現時本澳等待驅逐出境人士被拘留期最長60日,期間若未能確認「被拘留者的身份、辦理旅行證件、順利將他們遣送出境」等方面,則拘留期滿後他們往往又可以持「行街紙」繼續留在澳門,對治安造成嚴重隱患。諮詢文本建議採用「中止計算拘留期」的方式解決此問題,宋碧琪稱,現時本澳的拘留設施能否應對日後可能出現拘留人士大增的情況。

政府若取消「行街紙」制度,相信能一定程度上杜絕不願離澳的待遣返人士。 (資料圖片)

禁「口靚仔」離境不切實際

諮詢文本亦提出,現行法律並未明確解決未成年人在沒有父母陪同下出入境的問題,日後應該作出合理探討。對此,黃潔貞表示認同,但希望不要對正常出入境的學童構成不必要的繁瑣審查及覆核。劉家榮警司亦指出,2017年本澳未成年居民出入境達40,000人次,若要求每一名未成年人都出示父母聲明書是不切實際,擾民且阻礙通關效率,建議父母若希望限制子女出境,可主動向當局作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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