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群之馬接招

「的士規章」 十年磨一劍
18/0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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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錮乘客、人身恐嚇、濫收車資、拒載揀客等已成為澳門的士司機標籤,無法無天的出租車亂象嚴重影響澳門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城市。有的士司機透露,本澳約有100多輛「專業違規車」,造成如此猖狂的現象皆因現行法律罰則太輕,一旦被抓只需繳納1,000元罰款,對司機而言,完全沒有阻嚇力。

由2008年討論至今的《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俗稱「的士規章」),現終於交由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進行細則性審議。正所謂「十年鑄劍,鋒芒不露」,這部歷經十年鑄劍的法律,號稱將「下重藥」嚴懲違法的哥,五年四犯「釘牌」,最高罰金30,000元,業界認為,法案寶劍一旦出鞘,阻嚇「專業害群之馬」不在話下。究竟是否可以震懾違法者,我們拭目以待。

開的士多年的昌哥接受本報訪問時稱,早年澳門博彩業進入調整期,釋出不少博彩從業員轉行開的士,部分組成「釣客族」,打風下雨開天殺價已是等閒事,平日亦會以霸地盤形式,在遊客多的地方「搵食」;昌哥亦稱,例如現時去威尼斯西門排隊,多數被違規司機霸佔地盤,我們想排都沒得排,落客之後即走,而一般跳錶守規的司機亦會去其他酒店或者別的地方。

有「的哥」表示,威尼斯西門時常會被違規司機霸佔地盤,現時討論十年之久的「的士規章」法案即將出台,是否能夠懲治害群之馬司機我們拭目以待。 (林嘉欣攝)

昌哥透露,現時全澳1,600多輛的士中,約有100多輛專門做「違規車」,因過往法律罰款需1,000元,完全起不到阻嚇作用;不過,他表示,新「的士規章」實施五年內累犯四次就會被註銷牌照,相信能有效控制情況。

昌哥續稱,如果真的「五年四罰」,對「專業」違規司機而言,相信不需要五年就已超過四罰,交通部門根本早就知道,哪些車哪些司機是在做違規的;他又指,這次新法採取即時票控,雖然最高罰款金額高達30,000元,但還是要警方加強執法先有成效;「如果他們都賺不到錢,那還開甚麼呢?說不定會回去賭場。」

的士司機昌哥透露,本澳約有100多輛專門做「違規車」之的士。 (李景鵬攝)

業界:亂世用重刑

另外,的士總商會理事長凌世豪感嘆法案「遲到好過冇到」,認同政府修法方向,「我覺得現時的士的亂象,政府用較重刑罰是對的,亂世用重刑。」但對法案文本中最為業界關注的「被動式放蛇」則表示,任何違法行為都應該「被動式放蛇」執法,而不單單只是針對的士。

的士總商會理事長凌世豪感嘆法案「遲到好過冇到」。(李景鵬攝)

凌世豪舉例稱,「巴士經常撞死人,最近巴士撞到的人比的士還多;你定一個法例花這麼長的時間,花這麼多錢,只用來捉的士司機?你認為合不合理?」

增加違法成本

至於加強罰則方面,凌世豪指,增加違法成本是打擊犯法者最好武器,執法部門由以往的交通事務局,轉為治安警交通廳,效果會有一定的改善;「如果是交通局去做,他們就只有那幾個人,這行的人都認得他們,而且他們不是24小時待工,但交通廳他們就是專業做這個,覺得日後會有改善」。

增刑責治「老鼠屎」

凌世豪最後建議政府,可在「的士規章」中加入刑事制度,相信更有效打擊業界「老鼠屎」,改善澳門旅遊形象。「他們原本賺六、七萬一個月,突然叫他們不要做未必成,但如果條例嚴,他們當然不敢去做了,所以覺得應該要引入刑事制度交由法官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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