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蘇嘉豪涉嫌觸犯加重違令罪的案件下午共傳召六位警員作證,並在庭上播放當日遊行的涉事片段。有證人表示,當時在南灣湖白帳幕已告知蘇嘉豪禮賓府(特首官邸)不會接受遞信,但他依然呼籲其他人士到禮賓府「散步」,以致警方要在該處設圍欄戒備。
當日負責政府總部一帶及西望洋山維持治安的警長作證時表示,收到消息稱鄭明軒和蘇嘉豪會帶人前往禮賓府遞信,而有關行動並無接獲遊行發起人的正式通知。由於兩人在禮賓府附近發表演說,亦無預先通知,因此界定為非法集會。
他又指,警方其後在禮賓府外要求蘇嘉豪等人轉到政府總部,並會安排人員接受遞信,但遭對方拒絕。庭上播放的影片顯示,該名警長在衣灣斜巷曾超過3次呼籲在場人士離開,否則觸犯加重違令罪。之後蘇嘉豪等人改往西望洋公園對開,在作簡短演說後共10多人往禮賓府內丟由遊行宣傳單張摺成的紙飛機,之後離開。
辯方律師質疑為何不能讓他們往禮賓府外的郵箱投放信件,又指警方在附近設圍欄是阻礙交通的主要原因。有證人指,收到上級指令該處不能接收信件,而且認為蘇等人不往禮賓府,警方也不會在該處設置圍欄。
案件明天早上九時半繼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