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三童疑被性侵

教青局:或對學校提起行政程序
13/0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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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青局:或對學校提起行政程序
教青局:或對學校提起行政程序

二龍喉魯彌士主教幼稚園有學生懷疑被性侵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老柏生昨(13)日出席活動受訪時表示,已下令學校需於本周四 (17日)向局方提交報告,局方隨後會進行調查,不排除提起行政程序,若相關實體存在責任,局方會依據私立教育機構通則處罰。按照通則規定,教青局會根據學校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作出處罰,輕則警告,重則強制關閉。

教青局表示,若證實校方存在責任,不排除提起行政程序。 (李亮希攝)

教青局:支援涉事家長

老柏生又稱,自己同樣作為家長,理解家長感受,得悉事件後已指示局方人員支援涉事家長。他稱,日前得悉可能有其他家長有輔導需要,當局已聯絡涉事學校家長本周舉行家長會,向他們提供心理輔導和支援。

老柏生稱,已指示局方人員支援幼稚園學生家長。(澳門電台圖片)

據司警透露,先後接獲三名家長報案,懷疑學童被一名男校工性侵,亦有多名家長到教育暨青年局備案。司警對案件展開調查,認為事件嚴重,上星期四帶走一名懷疑涉案菲籍男校工協助調查,經過超過24小時搜證及調查,司警上星期五正式拘捕涉案菲籍男子,並以《對兒童的性侵犯》罪移送檢察院處理。

檢察院立案偵查

檢察院前(12)日發出新聞稿稱,檢察院已就嫌犯是否觸犯《刑法典》規定的《對兒童之性侵犯罪》立案作進一步偵查。依照《刑法典》第166條第一款和第171條規定,該罪行可處一至八年徒刑,並視不同情節作加重處罰。

檢院強制嫌犯定期報到

此外,根據《刑法典》第172條第二款規定,對於案中存在未滿16歲受害人的性侵案件,檢察院將基於保護法定利益的理由,在無需告訴的情況下直接啟動刑事訴訟程序。

因應被檢舉事實的嚴重性以及卷宗的實際情況,刑事起訴法庭法官接納檢察官建議,命令對嫌犯採取定期報到的強制措施。案件將適時發還檢察院繼續進行相關的刑事偵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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