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聯同郵電局本月8日對一件進口郵包進行分析及X光檢查時,發現郵包內有疑似槍械的物品,經檢查證實為一支氣體操作的金屬長槍。由於物主未經申報進口有關物品,海關已作出檢控,一經定罪,可被科處澳門幣5,000元至10萬元罰款。
本月8日,海關協助郵電局,透過X光機檢查一個來自台灣經澳門國際機場進口之郵包,發現內有疑似槍械物品,隨即加派關員駐守郵電局,待物主提取郵包時進行檢查。
同日,一名男子到郵電局提取上述郵包,經檢查證實為一支氣體操作的金屬長槍,該男子聲稱槍械是在網上訂購,由台灣郵寄回澳,約值澳門幣2,000元,作為收藏之用。經鑑定,有關槍械為一支仿真氣體金屬長槍,由於有關貨物進口本澳須具備有權限當局發出之進口准照,當事人未具備報關文件而輸入上述物品,屬違反第7/2003號法律之規定,一經定罪,可被科處澳門幣5,000元至10萬元的罰款,而有關物品將被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