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葡文報章《今日澳門》昨日首先報道,位於士多鳥拜斯大馬路的「魯XX主教幼稚園」,接連爆出數名女童疑遭菲籍男校工性侵事件,疑受害女童年僅約四歲。
由於有家長發現子女下體出現「紅腫」,目前已有兩名家長報警求助,雖然兩名女童事後送院檢查後,醫生表示,初步結果顯示兩名女童沒有被性侵跡象,但司警認為事態嚴重,已將涉案30歲菲籍男校工帶走調查。
被指涉嫌性侵犯女童的30歲菲籍男校工,目前已被校方暫停職務,他昨日已被司警帶走調查。(互聯網圖片)
惟事件已惹起公憤,有家長指出,其實自去年始該校已有女童疑遭性侵,由於今次有女童親自講出經過,家長憤而報警;然而,涉事幼稚園至今未有就事件發出聲明。而教育暨青年局昨日的回應,更是可圈可點,發言人指,暫時收到數名家長反映……
據《澳門今日報》昨日報道,涉事幼稚園位於士多鳥拜斯大馬路、二嚨喉公園及松山隧道附近,是一所國際幼稚園,在區內算是頗有名氣;涉事校工為一名年約30歲肥胖菲律賓籍男子,據悉,由於校內人手不足,該名男校工被要求協助帶幼童去廁所、清潔、幫忙換尿片等。
女童向母講述經過
家長群組網上稱,由於有家長發現子女下體出現不尋常「紅腫」情況,細問下女童親自向母親稱:「…his finger put inside…」,女童母親認為女兒疑被人性侵犯,於是向警方報警;至今共有兩名家長報案。
據悉,校方得悉事件後,已將涉事校工停止職務,有關事件傳出後,近日亦不斷在一些家長群組及社交平台瘋傳及熱議,期間更出現不同「侵犯」學童版本,有人更「人肉搜索」出疑似是涉案校工的相片。
司警高士德帶走涉事菲漢
司警昨日證實,本月8日接獲兩名幼童家長舉報,報稱女兒懷疑在幼稚園被人性侵犯。司警接手調查,包括聯絡涉事校方,昨日早上在高士德一單位帶走一名涉案男子返司法警察局協助調查,同時將兩名女童送院檢驗,初步結果顯示沒有被性侵的跡象。惟司警稱,由於事件嚴重,司警會進一步調查案件,至於該名男子有否其他嫌疑,仍需要深入調查。
教青局露「玄機」欲言又止
教青局自接到司警通報後,昨午3時就事件召開記者會。教青局學前暨小學教育處處長吳美琪表示,暫時收到「數名」家長反映事件,但由於案件仍在調查中,詳細案情等均未能透露太多。
她又指出,有關幼稚園沒有停課,局方昨日知悉事件後,已即時與該校緊密溝通及展開危機處理,了解事件進展,並安排人員對受影響幼童作出輔導,亦有運作指南給予學校處理懷疑性侵事件。
然而,對於傳媒多番追問案中確實受害人數字、學校何時得悉事件、有否及時通報當局、校方有何處罰機制等問題,吳美琪只表示,由於現階段正進入調查程序,不便透露有關訊息,具體案情交由警方公布。
幼稚園女童疑似遭性侵 家長議員律師齊予譴責
「學校冇出過聲!」自「魯XX主教幼稚園」爆出學童疑遭校工性侵後,昨日有受訪家長蔡女士表示,認為校方應負大部分責任,又指希望該校經此一役,在監管上會有所改善。另一受訪家長麥女士建議,校方最好找女保姆負責小朋友換尿片或上廁所事宜,又指學校通報得太遲,甚至在家長的通訊群組上才得悉事件,「就算好事定壞事,也要讓家長知道。」另有受訪家長表示,很難跟幼稚園小朋友談性教育,他們太小未必明白,需要學校多加注意。家長黃女士得悉事件後表示擔心,馬上問小朋友在校有否被他人亂摸,並教導她要「說不」,萬一真的被人侵犯,也要告訴父母。
涉事的「魯XX主教幼稚園」,據悉去年已有女童疑被性侵,但沒有家長報警求助。 (劉凱輝攝)
學校行政管理要分清
關於是次幼稚園發生疑似學童被性侵事件,懷疑會否和該員工的工作性質有關?立法會議員黃潔貞表示,作為正規教育聘請工作人員,要有自身聘請及安排人員的制度,要對兒童負責、對家長負責,如果偏離原本工作性質,學校需要檢討相關安排。
她又指,學校在分工上有明確,「冇可能本身係做其他嘢,要走去照顧小朋友?」學校在行政管理方面要加強處理,相關人員如果超出本身應有的工作性質,就會出現問題,如事件屬實,一定要予以強烈譴責,保護小朋友,保護下一代,都是全社會的責任。
手指性侵亦屬嚴重罪行
在法律刑責方面,大律師趙崇明昨日受訪時指出,據刑法典第166條對兒童的性侵犯罪的規定,即向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進行性慾行為,或以身體某部位或物件,插入陰道或肛門,最高可被判三至十年徒刑;但如果向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進行性方面輕微的身體接觸,即非禮行為,判刑相對較輕,最高可獲判三年徒刑。趙崇明(下圖)解釋,重要性慾行為,是指對性器官的身體接觸,或指進入性器官的部位。以網上流傳的聊天群組圖片指,「…hisfinger put inside..」理解,如相關行為屬實,就構成性侵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