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與輕軌列車供應單位,就解除購置額外車廂合同的問題上經已達成協議。雙方已簽署的協議書內容主要涵蓋列車供應單位已開展工作、已購置材料、付運和處理部份已生產的物料和部件、項目預付款及進度結算等,所涉及的金額約3.6億元。
運建辦表示,政府是次所作的決定,是考慮現時購置的輕軌列車數量已可滿足輕軌短中期線網發展的需要,解除合同可減低日後列車維護成本,符合社會整體利益。
當局在2016年時表示,因應輕軌系統中長期發展,及經濟效益等因素後,決定購置額外車廂,有關車廂計劃用於石排灣線,以及應付已落實線路的長遠客流增長需要,額外購置的列車價格沿用供應商2010年的投標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