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一名休班消防員醉倒街頭,被揭發涉嫌吸毒事件有最新進展,初級法院的判決已轉為確定,因未能證實涉事消防員故意吸食毒品,判決其罪名不成立。保安司司長辦公室指出,該消防員對部門聲譽及個人職業道德造成影響,故消防局會對其科處罰款處分。
案發在2016年五月,一名休班消防員因醉倒街上,被救護車送往山頂醫院,其後經檢驗尿液呈陽性反應懷疑吸毒,涉事消防員將移送檢察院處理。消防局亦提起了紀律程序,高度重視事件及重申定必嚴肅處理、絕不姑息,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工作。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的「警鐘長鳴」欄目公佈事件最新進展,更新了內部紀律調查結果。該欄目指,初級法院去年10月作出判決,有關判決去年11月轉為確定。案中法官指出,根據已證事實,涉事消防員因酒醉而被送往山頂接受治療,被驗出曾吸入含有甲基苯丙胺成份的毒品;經分析卷宗內的證據,由於未能證實涉事消防員故意吸食毒品,欠缺「不法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罪」的主觀要素,因此,法院判處涉事消防員罪名不成立。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又指,雖罪名不成立,然而在紀律責任層面上,因該人員行為有違保安部隊人員的端莊義務,對部門聲譽及個人職業道德造成影響,故消防局對其科處罰款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