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高天賜兩名兒子高德生和高志明,涉嫌從外國將毒品大麻以郵寄包裹方式運入本澳販賣,在初級法院分別被判囚八年六個月,兩人不服,向終審法院上訴被駁回,維持八年六個月徒刑。
議員高天賜兩子上訴失敗,終審法院維持原判。(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昨(6)日公布判詞稱,自2016年兩人達成協議,分工合作,從外國將毒品以郵寄包裹方式運入本澳,再出售給案中另一被告及其他不明人士販賣。司警於2016年12月15日接獲香港海關通知,得悉有人從加拿大將毒品以郵寄包裹方式運入本澳,包裹被香港海關截獲,並發現內藏毒品大麻。司警按法定程序接收包裹及對包裹進行扣押,並提取其內的植物化驗,證實為大麻,於是對包裹進行監控看管,並於兩被告到速遞公司領取該包裹後將兩人拘捕。
初級法院合議庭於去年10月17日裁定兩人為直接共同正犯,以既遂方式觸犯一項不法販賣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罪,分別判處八年六個月實際徒刑;而另一被告為直接正犯,以既遂方式觸犯一項不法販賣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罪,判處七年三個月實際徒刑。
三人均不服,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今年1月18日,中級法院裁定三名被告上訴理由均不成立,維持原審判決。高德生和高志明仍不服,向終審法院提起上訴。
終審法院合議庭對案件進行審理,兩人在已證事實中顯示故意程度高,不法事實嚴重,且考慮到澳門社會一直以來存在與販毒有關危及公共健康及社會安寧的嚴重問題,兩人並具有跨境犯罪性質,裁定兩人上訴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