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總署正就訂立《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及《小販管理制度法》進行為期60天公眾諮詢,至本月28日結束,民署昨日假氹仔嘉模會堂舉行第二場公眾諮詢會。民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李偉農表示,收到少意見關注攤販每年休假天數,明白攤販有需要休息,政府是想藉修法取得市民及攤販共識,重申倘業界提交證明申請休業,實際上每年最長休業天數可達180天,無故休假則不得超過30天,並不是每年只可休息30天,但合理休假準則將要根據諮詢結果再作修訂。
民署昨日假氹仔嘉模會堂舉行街市及小販管理制度法公眾諮詢會。(李亮希攝)
會上有業界認為。諮詢文本建議街市新經營者首次租賃期為三年,只限續期一次,六年後需重新競投,阻礙營運計劃;另有業界要求當局解釋攤販記分機制的實質操作。李偉農表示,相關機制是確保街市流動性及找到合適經營組合,合理使用街市資源,記分制是希望攤販在服務、衛生等方面做得更好,表現好者獲續租機會會提高,至於具體記分項目及操作細則,可多聽意見作進一步討論研究。
李偉農
民署衛生監督部部長田紀洋補充,記分制與競爭取得攤位機制有關,如有新經營者在經營期間沒有被扣分,在新一輪的競爭機制內可獲加分。
民署將於下周三(9日)在祐漢活動中心禮堂增加一場公開諮詢專場, 讓公眾更了解諮詢文本的內容,聽取更多意見及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