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萬家千戶的都市更新計劃,離不開拆舊建新,但上月下旬特區政府行政會完成討論的《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法律草案,居然沒有提到制度內重中之重的樓宇重建業權比例,業權比例不由政府一錘定音,試問你教居民如何適從?
與此同時,政府在其他議題,卻一改「佛系」作為,例如上月底在法務局召開第26次全體會議,法務局前天宣布正就《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
立法聽取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意見,並得到大多數委員同意。
兩件事的性質固然不能混為一談,這裡討論的是兩者行政效率的驚人差別;為何關係澳門百年大計的「都市更新」,可以由2005年提出計劃卻拖延至沒了沒完,而授權執法者截取通訊這麼敏感、爭議的立法,竟又進行得如斯神速?
誰都知道,舊區重建已變成特區政府「永遠的痛」,數以千計有待拆卸重建的舊樓,的確是一項龐大至極的宏圖大計,行政會建議多重稅項豁免及優惠,我們當然贊同,但未免有點本末倒置。因為若要舊樓重建,首先要得到大廈多數業權人同意,這比例如何拿揑,是七成還是八成,差別很大,倘若比例訂定太高如九成,則九成機會成不了事。連業權比例都搞不定,還談甚麼稅項豁免,這不是本末倒置是甚麼?
其次,政府不去訂比例,卻把「波」拋給顧問公司,實屬不負責做法,因為以龐大公務員系統,精英林立,難道都及不上一間顧問公司的所謂研究?另外,這做法既浪費公帑,研究報告出來後,又交到行政會討論,再之後交立法會討論,過程層層疊疊,無了無期……這種「佛系」作為近期可不止一單,以港珠澳大橋通車在即為例,究竟本澳汽車到香港的配額申請細則如何釐訂,至今居然未有定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日前被問及時稱,「一般確認所有事項後,交通事務局網站會公布詳情,未公布則是代表尚有事情未處理完。」但甚麼事情未處理完,卻又語焉不詳。
反之,截取通訊及中澳兩地駕照互認,由於極可能是中央交給特區政府督辦的事情,效率卻又快得驚人。在此必須澄清,中央督辦的事,特區政府當然責無旁貸,我們亦非常了解,但豈難道不是中央督辦的事,縱使關係千家萬戶,特區政府就可以「放軟手腳」,拖個十年八載嗎?我們不禁要問,倘若連小小一個澳門都管不好,又何來中央對特區政府的信任、關愛?一旦特區民怨日深,可是三輸局面!慎之,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