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擬增訂「假結婚」罪名

填補法律漏洞 遏制僥倖心理
29/0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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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補法律漏洞 遏制僥倖心理

本澳身份證貴如鑽石,不少人為求得「一紙」而貿然進行「假結婚」。保安司司長辦公室昨(25)日回覆議員梁孫旭有關「假結婚」的書面質詢時表示,保安當局正對有關出入境法律法規作修訂,考慮對「假結婚」行為訂專門罪名,以遏止「假結婚」犯罪。

司長辦提到,雖然本澳「假結婚」現存法律灰色地帶,但現行法律制度規定,若有任何人透過「假結婚」行為以取得在本澳逗留、居留的權利為目的,可構成「偽造文件罪」,可被科處二至八年有期徒刑;另外,警方已與鄰近地區警方合作,定期交流,亦有與本地政府部門、尤其身份證明局緊密聯繫,從中獲取涉「假結婚」犯罪的消息,及時介入偵查。

三角花園為「假結婚」中介出沒的熱門地方。(資料圖片)

司長辦又表示,關注到有不法分子利用網絡平台招攬或教唆他人「假結婚」現象,當局將密切注視網上有關不法情況動向,從多方面打擊相關犯罪。

立法會議員梁孫旭亦於今年1月24日就有關本澳「假結婚」問題提出書面質詢。他提到,本澳「假結婚」罪案屢禁不絕,手法層出不窮,卻沒有相關規範法律,只能從虛假欺詐的民事行為着手檢控,存在灰色地帶,導致大眾容易產生僥幸心態;他亦提到,「假結婚」案件大多涉及中介或集團操作,或在社交網站、即時通訊軟件也能夠見到類似的招募訊息,認為當局應從源頭着手,主動巡查可疑黑點。梁孫旭建議,當局可定期公布假結婚的個案數字,加強宣傳觸犯有關法律後果,提高居民防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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