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多時的《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法案(俗稱「的士規章」)在立法會一般性通過修訂法案,提出的士司機若五年內累計四次違規,會被「釘牌」。澳廣視時事節目「澳門論壇」昨日探討澳門的士制度法案,有意見擔心警方日後執法時出現誤判情況,希望為司機引入完善上訴機制,提高公平性。多名與會嘉賓都認同,應設有完善的申訴機制。
澳門論壇昨探討「的士規章」修訂法案。 (袁金秀攝)
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凌世威表示,當局現時對疑違法的士司機作出檢控,需要進行搜證、聽證等一系列行政程序,而修法後只需執法人員即時票控便可,但他認為,警方未必即時可看到事實全部,建議設立上訴機制,避免誤判或冤枉司機。
律師何金明稱,目前澳門《道路交通法》對違法者有相關申訴部分,但申訴者若要推翻行政決定則比較困難,因為需要自行舉證,例如申訴者需具備對法律的認知、對事實的取證能力等,「唔係你一言我一語就可以推翻」,認同日後立法會可在這方面多加討論。
至於新修法建議的士必須要安裝錄音設備及衛星導航系統,的士司機互助會理事長郭良順表示贊同,並希望同時引入錄影設備,讓司機及乘客多一個保障,「半夜車到啲飲大咗嘅客人,坐坐下會一拳揮埋嚟,只能口同鼻講」;他並認同的士司機五年四犯須「釘牌」具阻嚇性。
民建聯副主席陳德勝亦同意完善上訴機制,但認為錄音設備除洩漏乘客私隱,並會增加司機精神壓力。
論壇上不少市民認同今次修訂「的士規章」,另有市民關注到未來的的士牌照公開競投採用公司制問題。郭良順表示,希望未來能推出部分可讓的士司機以個人名義競投牌照,並規定駕駛者必須是投標本人,讓司機不只是替人「打工」,增加對行業歸屬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