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繼續審議《長者權益保障法案》,委員會主席何潤生稱,有關法案中扶養長者的條文,委員會和政府代表認同按照《民法典》中規定順序承擔扶養長者義務。法案中亦訂明長者有權向不履行扶養義務的人,向法院提出訴訟和可以請求緊急司法援助,希望能在第一時間幫助有需要的長者。
何潤生稱,經過多次會議現時已基本完成全部條文的討論。委員會與政府已取得較大共識,在制定有關的條文中,將納入聯合國關於長者提出的五項原則,即長者獨立、積極參與、享有家庭社區照顧和保護、自我充實、尊嚴,希望政策能體驗出對長者的尊敬和保護。